2026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行业资讯     |      2026-06-17 01:08

  

2026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图1)

  为进一步加强惠山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6)2026年5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6年5月31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名岗位(岗位编码)”。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9日(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可补报)。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

  3.《岗位简介表》备注栏中标注“高层次”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以通过邮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按照报名表填报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报考高层次岗位的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的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3.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以及身份证、所有学历证书(初始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社保参保记录或聘用合同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5.应聘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面试前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再相同则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

  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

  附件1:2026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6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